长江网4月4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马振华)4日,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要求加强有线电视收费行为监管,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服务机构有线电视通信收费优惠政策。
市发改委要求,有线电视网络经菅者应当遵循“入网自愿、退网自由”的原则,按照有线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和规范以及承诺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为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属于政府定价项目,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应当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以收视节目和服务功能有明显增加、收视效果和服务质量有明显改善为前提,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侵害用户基本收视权。经营者升级电视信号,未经用户同意的,不得向用户收取规定的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市发改委要求,对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有线电视和通信收费,免收以下费用:有线电视入户安装费;固定电话:装移机工料费、移机不改号一次性费用,过户费、业务办理手续费;手机:卡费、过户费、业务办理手续费;宽带、 ITV:装移机工料费、装移机调测费、过户费、业务办理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