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4月2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廖桥)2日获悉,《2018年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实施方案》已通过,该方案提出加强租赁制度建设、扶持壮大住房租赁主体等六大举措,而且明确了相应责任单位,并对完成时间作出具体规定。
启动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试点
长江日报记者查阅该方案发现,今年武汉市将多渠道筹集房源,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具体来看,武汉市将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闲置房源清理,督促高标准建设长江青年城、青年苑项目,并制定2018年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心城区将申报、落实至少1个租赁住房新建或则配件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在今年9月底之前,武汉市将启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同时,还将探索利用“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在扶持壮大租赁主体方面,税务部门将落实租房租赁试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供电等部门则将对“商改租”等试点项目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水、电、气等费用。
根据计划,2018年,全市通过新建、改建、配建、长租等多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间),约100万平方米;扶持发展不少于5家、运营管理租赁住房5000套(间)以上规模的住房租赁企业。
继续打击“黑中介”维护租房者权益
与此同时,武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将得到进一步推广,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也将更加规范,“网上支付”、信用评价体系等将得到完善。
其中,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将通过加强租赁备案管理、加强租赁市场监管、开展租赁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等配套措施实现。打击“黑中介”专项整治行动也将继续推进,以切实打击违法违规出租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除了租赁扶持,刚需购房的权益也将有所保障。该办法特别提出,将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实行差别化的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家庭住房需求,支持改善住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全面推行“刚需人群优先购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