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2018-04-02 19:05: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4月2日讯 (长江日报记者王雪 通讯员胡昱 丁阳) 清明假期将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聚焦“四风”隐形变异等新动向,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用公务卡为私车加油 车队负责人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付志华作为武汉市何湾强制戒毒所生活卫生科车队负责人,多次使用由其保管的公务车加油机动卡为其私车加油,还多次将该加油卡提供给亲戚使用,累计加油1146.26升,消费金额6513.71元。2018年2月13日,付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操办女儿婚宴 村委委员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2月5日,江夏区光星村村委委员姚建荣未事先向组织报告,违规操办女儿婚宴,且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收受礼金共计25300元,其中收受非亲属人员11人礼金2300元。2018年2月11日,姚建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接受公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 区城管委委员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9月4日下午,汉阳区城管委委员、总工程师向培金接受区城管委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某邀请,参加武汉某燃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某等人组织的宴请活动,并收受曾某赠予的1盒黄鹤楼1916香烟和1000元现金。2018年2月2日,向培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工作日午餐饮酒 副调研员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8月30日,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副调研员王继东利用午休时间,到江北铁路阳逻段拆迁征地指挥部看望老同事项某,在指挥部二楼食堂午餐过程中饮用白酒。2017年12月11日,王继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公车监管不力 办公室主任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4月4日、2015年9月30日,汉阳区食药监局聘用驾驶员艾某两次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外出办私事,该局办公室主任李翔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单位公车管理工作疏漏,以致驾驶员违规公车私用。2017年12月4日,李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强调,此次通报的典型问题既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也涉及基层党员干部,既有近期发生的,又有发生后持续一段时间的,老问题新动向均有所表现,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回潮复燃隐患不容忽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员干部要对照中央、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自查自省自戒,以实际行动引领节日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新表现,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坚持“零容忍”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纪问题,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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