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25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陈奇雄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一男子在当个体户的哥哥手下打工时,吃不得苦,被哥哥辞退。该男子为弄点钱用,竟伙同他人,将哥哥存放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一仓库内价值5万多元的建筑材料盗走。3月25日,东西湖区公安分局民警逮住该男子时,该男子还振振有辞地说,他的行为没违法,这是他家的“家务事”。
48岁的男子全某景是江西抚州人。多年前,他从老家来汉,住在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田园社区。他51岁的亲哥哥在武汉当个体户,主要从事建筑扣件租赁生意。
有一段时间,受哥哥雇佣,全某景成了哥哥生意上的帮手,负责运送扣件等事务。不过,全某景因吃不了苦及经常在工作上出现差错,一年前被哥哥辞退。
今年春节前,全某景的哥哥将价值5万多元钱的建筑扣件,存放在东西湖区柏泉农场冠园农庄仓库内。随后,哥哥一家人返回江西老家过春节。全某景得知这一讯息后,于今年2月19日,邀约50岁的男子汪某,前往仓库内盗窃这批扣件。
全某景与汪某租用货车、雇请搬运工来到该仓库后,强行砸开门锁,将这批扣件全部盗出。稍后,他们以1.4万元钱的低价,将这批扣件倒卖出去。两人每人分得赃款7000元。
全某景自认为盗窃哥哥家建筑扣件属于自己家的家务事,不属于违法行为,就携带着赃款外出游玩。
2月23日,全某景的哥哥在老家过完春节后返回武汉,发现仓库内的全部建筑扣件已不翼而飞,就迅速向东西湖区公安分局柏泉派出所报案。
专班民警通过调查,全某景就是该起来盗案的最大嫌疑人。此时,全某景已闻风而逃,不知所踪,民警就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追捕。
3月下旬,专班民警获悉全某景在江西南昌一带出现,就马不停蹄赶往南昌抓捕全某景。3月25日上午9时许,在南昌火车站,专班民警将准备外逃的全某景抓获。专班民警还于同日将全某景的同伙汪某生擒。
归案后,全某景后悔不迭地对民警说,“我以为盗窃哥哥家的财物只是家务事,没想到这已触犯国家法律。”
律师:获得亲哥哥谅解,可能免于处罚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说,本案中,全某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其亲哥哥家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犯罪,但也正因为其盗取的财物,是亲哥哥家的财物,所以其应该受到的处罚,与一般盗窃犯罪嫌疑人应受的处罚,还是有较大区别的。
张国振指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也就是说,如果其亲哥哥及其他亲属决定原谅他,并恳请司法部门不追究其责任时,他可能被司法部门给予从轻处罚,甚至免予处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