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五部门为公积金买房“撑腰” 开发商拒绝将严惩
2018-03-22 16:29: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朱泽)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国土局、财政局和央行武汉分行等五部门联合发文,为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撑腰”。

楚天都市报记者梳理文件发现,五部门此次将从提高办理贷款效率、明确公积金贷款购房享有同等权利、进行常态化专项整治等三方面着手,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提高办理贷款效率方面,公积金中心将提高公积金贷款效率,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通知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的则应告知理由。

对于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应及时受理,提高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衔接效率。此外,房管部门和国土规划部门应及时受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按公开承诺的时限完成手续。

在公积金贷款购房权利方面,文件也作了明确。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购房,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商业贷款等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房企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阻挠购房人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如何避免房企耍花招,变相阻挠公积金贷款买房呢?房管部门将进一步管理销售行为,要求房企在售房时,提供不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书面承诺,并在售楼现场公示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方便购房人投诉举报。房企不得以提高住房售价、减少折扣、压缩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等方式,限制、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对于损害公积金贷款权益的行为,五部门将联合惩治,责令违规房企或中介机构检查、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以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等方式从重处罚。

市民在购房时,若遇到上述购房“潜规则”,可拨打“12329”、85482248、市长专线“12345”等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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