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2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夏奕 通讯员陈龙 梅胭) 被路边车厢挡住视线发生事故,回到家,司机越想越气,竟带着易燃物故意放火烧了“罪魁祸首”。
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三)晚,黄陂六指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甘棠社区路边停放的大货车车厢燃烧起火。民警及消防队员赶至现场发现,这个高3米多、宽4米的车厢整体都被明火点燃,6个轮胎及部分厢体被烧毁,众人将大火扑灭后发现,其中一个车胎旁似乎有大量被焚烧的易燃物品残渣,疑似有人故意纵火。
警方找到车主,得知他平时住在武汉市区,过年期间将大型货车开回黄陂。因货车实在太大,车主将车头和车厢分离,把车厢卸放在离家不远的路边,车头开回自己家中。得知车厢被烧,车主也十分诧异,他并未与人结怨,实在不明白车厢为何被烧。后经鉴定,被烧的车厢受损价值近2万元。
六指派出所民警在周边调取大量监控资料发现,车厢起火前有一辆小汽车曾在附近停靠,黑暗中车上走出一名男子,他拿出一些东西放到被烧车厢附近后离开。民警在视频中追踪该车轨迹近一个月,经摸排锁定嫌疑人黄某。3月19日,六指街派出所民警抓获48岁黄陂男子黄某,他交代称确是自己故意纵火。
原来,2月17日正值正月初二,黄某驾车刚从小区出门,因被停在路边的这节保温车厢挡住视线,撞上一辆直行的摩托车,当时黄某不愿报警处理以免拜年出行不便,便当场赔偿摩托车驾驶员300元,同时自己承担修车费用。回到家黄某越想越气,第二天晚上便趁附近无人,带上大量一次性餐具、纸品等来到这里,将保温车厢车胎点燃后离开。
据六指所办案民警赵建洪介绍,在走访中附近村民告诉他们,该保温车厢所停的路口常有车辆停靠,但因这节车厢体积较大,停靠在此的确会影响来往其他司机的视线,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21日,黄某因故意纵火已被刑拘,此案仍在办理中。黄陂民警提示市民,司机停车要规范,不要乱停乱放,所停车辆不能影响他人正常出行,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交警处理。(记者夏奕 通讯员陈龙 梅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