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时路边野花莫乱挖 村民盗挖野生杜鹃树苗被处罚
2018-03-14 08:41:00 来源: 长江网-武汉晚报

偷运野生杜鹃花树苗的农用车被查获通讯员刘丹 供图

长江网3月14日讯(武汉晚报记者陈奇雄 通讯员刘丹)麻城30多名村民受一苗木贩子怂恿鼓动,偷偷到当地山上采挖了900多株野生杜鹃花树苗。他们将树苗卖给贩子,由贩子运到外地出售。最近,这名贩子被当地森林警察抓获,受到行政处罚;30多名村民也被警方教育训诫。

麻城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昨介绍,3月8日,该局民警在夜间巡逻中得知一条重要线索:在该市三河口镇,有人开着农用车偷偷向村民收购野生杜鹃花树苗。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成功将该农用车截获。民警查明,车内载有野生杜鹃花树苗900余株,系当地黄土岗镇长岭岗村男子余某从村民手中收购而来。受余某怂恿鼓动,当地30多名村民到周边山上将这些树苗挖采出来,并以2元一棵价格将其卖给余某。

余某交待,当天,他想趁夜色用农用车将这些树苗运到外地售卖,可卖5元钱一株。

民警指出,杜鹃花是麻城市的市花,野生杜鹃花树属珍稀树种。麻城森林警方已给予余某行政处罚,并将其收购的900多株树苗没收,进行了保护移植。参与滥挖树苗的30多名村民,也被警方训诫教育。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明说,杜鹃花中,有至少8个品种的野生杜鹃花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严禁市民私自采挖。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市民擅自采挖、贩卖、运输这8种野生杜鹃花树苗的行为,均属违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段明提醒市民,春暖花开,市民在踏青的时候,千万不要乱挖偷采路边的野花与苗木,因为稍有不慎,你就可能触犯了法律。如果你私采私挖了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你就可能受到拘留、罚款甚至判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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