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金南 记者任勇 摄
长江网3月10日北京讯(长江日报特派记者宋磊)古生物化石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国务院颁布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实施已有七年多,对我国的化石资源起到了有效的保护作用,但相关问题也随之产生。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童金南建议,进一步规范化石保护工作,“堵”“疏”结合,使化石资源更好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童金南说,《条例》施行以来,我国古生物化石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近年新挖掘出的重要化石未列入需要严格保护的化石名单,给化石保护工作造成新困难和盲点;化石保护工作阻止了乱挖乱采现象,但同时也限制了新的化石资源被发现的可能性。
童金南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尽快修改或重新制定《条例》,在严格保护所有化石为前提的基础上,科学地、有计划地放开一批化石允许流动,具体举措可包括:组织专家论证列出允许流动的化石名单,并明确化石的流动范围,而不在该名单内的化石严格保护;对所有发生流动的化石严格统一登记,并需经过有资质的化石研究专家鉴定确认;对于某些有特殊要求的化石,收藏人按《条例》或相关文件要求负责化石的保藏或无损害利用;同时,有关部门或组织也要制定有关“化石鉴定资质”发放规定和办法等。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