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功尚 通讯员东成)一套位于硚口区的房子,因为原房主周某及其亲人先后去世,竟有其妻韩某和多达10余名兄弟姐妹、子侄有权继承。最终,经硚口区人民法院法官多番努力调解,双方达成满意调解结果。
2018年2月27日上午,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庭仁寿人民法庭的会议室里,副庭长刘再安、书记员刘嘉琦和近20名当事人在一起共同拍下了一张兴高采烈的全家福。
为什么全家福要到法院拍摄呢?原来,2017年12月,刘再安法官承办了原告韩某诉被告程某继承纠纷一案。
该案中,韩某要求继承其丈夫周某遗留下来的一套房产,而因为周某在其母亲程某之前去世且未留下遗嘱,程某对其遗产也有继承权。但是在周某遗产尚未被继承前,程某也去世了,程某的其他六个子女,也就是周某的兄弟姐妹,对周某的遗产也有了继承权。而程某其中的一个子女周某甲也在周某和程某去世后、遗产尚未被继承前离世,因此,周某甲的三名子女也作为继承人参与到了诉讼中来。
一套房子,具有继承权利的人有十多名。
面对涉及当事人如此众多的复合型继承案件,如何在妥善处理好各方之间经济利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弥合亲情裂隙,是对法官司法智慧的一次重大考验。怎样才能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促成涉诉大家庭的和谐稳定呢?为了破解这个困局,刘法官通过开展庭前调查和召开庭前会议,积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和释法说明,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今年春节前,双方当事人按时来到法庭参加调解。调解一开始,韩某坚持认为遗产应当由她单独继承,她甚至认为包括她与周某的女儿都无权参与继承。至于其他继承人,因为在周某患病期间既未给予病患照料也未给予经济帮助,而自己为了给周某治病已经负债累累需要将房屋变现还债,因此,韩某也不同意他们继承周某的遗产。
对于韩某的这一要求,周某的亲友则表示,虽然韩某所述的事情是事实,但是韩某的主张与法律法规相悖,并且他们也不愿意看到周某毕生的财产最后分给外姓人,因此,也提出了各自的主张。
面对当事人的分歧,刘法官耐心的为每名当事人就继承法的相关内容予以详细释明,对双方主张中合理的部分给予了肯定,对有失偏颇的部分从法理、情理、事理等角度进行了分析和引导,提醒双方不能只算经济账,更要在算清法律账的同时,还要算清亲情账、伦理账、时间账。经过刘法官细致耐心地调解,双方当事人表示,初步同意法官的调解意见。
春节期间,刘法官再次和双方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并建议由家中长辈召集双方当事人召开家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争议,希望借春节团聚的机会化干戈为玉帛。
最终,经过法官的多番努力,2月27日,韩某和程某的众多子女来到法庭,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其他继承人均主动放弃了继承权,房屋最后由原告韩某继承。
双方当事人还将一面锦旗送给了法官和书记员。送完锦旗后,双方当事人表示,希望能够和法官一起拍摄一张合影,刘再安法官欣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