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2月2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罗维舟)男子为还网络平台贷款,趁合租室友出差,将其价值12800元的笔记本电脑盗走后卖掉,并谎称家中进了小偷。26日,嫌疑男子杨某被洪山警方刑事拘留。
1月28日,正在出差的李某接到合租好友杨某电话,称他们合租的家中进了小偷,自己已经报警。赶回家的李某发现,自己一台价值12800元的笔记本被盗。
次日,李某向警方询问案件进展,却被告知并未接到相关报警。
于是李某起了疑心,通过微信质问杨某。杨某很快承认,是自己将李某的电脑卖了,并央求李某不要报警,自己会想办法将电脑赎回来,如果无法赎回电脑,会赔偿其损失。
可是20余天过去,杨某仍然对此事置之不理,并玩起失踪。2月20日晚,忍无可忍的李某来到洪山区公安分局梨园街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梨园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迫于警方压力,24日晚,嫌疑人杨某来到梨园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杨某今年22岁,湖北京山县人,去年6月毕业后在武汉打零工,与好友李某合租。杨某交代,其在某网络借贷平台借了8000元贷款,本次分期还款金额为2800元,而自己手上只有1000多元钱。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征信记录,打起了室友李某高配笔记本电脑的主意。1月25日下午,趁李某出差且房门未关,杨某将笔记本以1600元的价格卖给回收笔记本电脑的二手贩子,并将全部赃款用于偿还贷款。
目前,杨某因涉嫌盗窃被洪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和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