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2月2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24日下午5时37分,江夏区九全嘉国际广场周边道路,2岁女童乐乐(化名)被叔叔抱在怀里,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注视着目力范围内的人和事。不远处,五颜六色的气球被人拿着,随风微微摆动。乐乐看着这些,觉得很有趣,露出甜甜的微笑。突然,离乐乐不远处的人群中突然蹿出黄色火焰,火焰伴随着巨大的热量,乐乐刚刚还挂着笑容的脸瞬间满是伤痕,接着传来她撕心裂肺般的哭声。
和乐乐一起受伤的还有抱着她的叔叔。25日上午10时,乐乐和叔叔一起躺在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病房里。尽管事情已经过去16个多小时,但乐乐依然眼神惊恐地望着周围,她的脸部、耳朵、颈部等处都出现红肿和伤口。医生诊断,乐乐面部三级烧伤。
现场一段9秒的监控视频再现了事情全过程。24日下午5时37分,九全嘉国际广场附近的行人熙熙攘攘;下午5时37分36秒,人群中突然蹿出高度超过3米的火焰,火焰持续燃烧约3秒,人们纷纷跑开。由于躲避不及,乐乐和叔叔都受了伤。
25日中午,长江日报记者来到事发地,目击者还在议论着前一天火焰蹿出时的可怕。有目击者怀疑是气球中充满的可燃气体恰巧遇到周边做餐饮的明火,导致意外发生。乐乐的母亲也怀疑这是起火原因。但这仅仅是猜测,江夏区公安分局民警已经介入此事的调查。记者尝试寻找售卖气球的商贩,未能成功。
尽管意外发生的原因和气球是否有关还需要进一步查清,但市公安消防局此前曾提示,各个公园、景点、路边的个别商贩使用可燃物氢气作为气球填充物,而不是不可燃物氦气,这是不允许的。氢气在不纯的情况下遇明火极易发生爆炸,氢气球爆炸燃烧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灼伤。因此,销售、购买气球需要格外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