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警方押解“白眼狼”回汉。高雷摄
长江网2月2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尹勤兵 通讯员高雷) 借“睡在上铺的兄弟”现金1.6万元不但不还,反而盗走其支付宝1.5万元。2月21日,记者从蔡甸警方获悉:春节期间,办案民警驱车1000多公里,从广西柳州将男子押解回汉。
翁某、魏某均26岁,曾就读于蔡甸某高校,为同班同学,同住一个寝室,彼此是睡在上下铺的兄弟。
2017年2月,大四毕业在即,魏某和翁某合租了一个房间,专门备战考研。当年6月,魏某为还债向翁某开口借3万元,由于手头没有太多现金,豪爽的翁某便通过刷自己信用卡的方式,借给魏某1.6万元。
借款到账后,魏某还了一部分债,想到信用卡仍有一万多元“窟窿”没还上,眼看着还债日期逼近,魏某又向翁某开口借钱,但这次翁某并未答应借给他。
思前想后,魏某趁翁某不注意,将其手机拿到一旁,输入密码,打开登录翁某的支付宝,通过蚂蚁借呗形式借到了1.5万元,随后又转到自己银行卡上,并将翁某支付宝内的账单信息删除。
10多天后,翁某在暑假回到天津老家,魏某向翁某坦白,称自己趁其不备,偷偷地通过蚂蚁借呗借出了1.5元并用于还债。得知好友如此不打招呼“借钱”,翁某十分生气并要求魏某立即还款,魏某虽口头答应,但没过多久就玩起了失踪,联系不上了。
2017年12月底,翁某见迟迟联系不上魏某,便选择了报警。蔡甸警方调查发现:魏某和翁某同是大学同学,在校外合租了一间房以备考研,平常点外卖都是魏某帮忙点,故魏某就此知道了翁某的支付宝支付密码。在盗取翁某蚂蚁借呗上的钱之后,魏某担心翁某迟早会发现,随向其坦白,由于本人并无经济来源,没过多久魏某也就消失不见了。
民警确定其为一起盗窃案件,鉴于嫌疑人暂无踪迹,民警遂将魏某列为网上逃犯。
2018年2月16日,魏某准备在广西柳州一宾馆住宿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大年初四,蔡甸派出所民警驱车一千公里将嫌疑人魏某押解回汉。目前,魏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