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质监局春节前烟花爆竹抽查结果公告
2018-02-15 14:19: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2月15日讯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烟花爆竹开展了质量专项抽查,重点对新洲、黄陂、东西湖、蔡甸区的烟花爆竹开展了70批次抽查,合格65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指标均为爆竹类产品计量误差(标称数量与实测不符),不合格生产商(标称)分别为浏阳市中洲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万载县豫欣花炮制造有限公司。此次抽查结果已转当地质监部门依法处理,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购买提示

1、消费者购买请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购买。

2、选择产品类别:烟花爆竹产品有十几类几千个品种,消费者应根据年龄、掌握烟花爆竹知识程度、燃放程序、消费的场地,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消费者一般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C、D级产品,A、B 级产品由专业人员燃放。

3、选购产品外观:烟花爆竹外观应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

4、选购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如警示语、燃放说明(如何选择地点、时间、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等。

5、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除摩擦类和部分线香类外)应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线, 颜色一般为绿色的引火线。

  储存提示

1、家庭储存尽可能短时间储存。

2、不许靠近火源、热源等易燃物附近。

3、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不能被雨水淋湿。

  燃放警示

l、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但不应在加油加气站、危化品堆放地等易燃易爆场所附近燃放, 也不能在车站码头、学校医院、闹市街头等人群集中地点燃放。

2、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3、特别注意: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思想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品。未成年人慎用烟花爆竹产品。

4、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

5、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未响等现象,严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靠近观看,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明确原因后再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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