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唐宜贵 通讯员罗继涛)湖北省环保厅2月12日发布消息,宜昌环境工作获省目标责任制考核同类城市第一名。
2017年,宜昌对22条主要河流的49个断面水质进行监测,水质优良符合Ⅰ~Ⅲ类共有42个断面占85.7%,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则下降15.1个百分点,水质环境有较大好转。主要河流总体水质稳定在良好状态。其中,长江干流9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良,均达到Ⅱ~Ⅲ类;清江、漳河等10个河流断面水质总体情况为“优”,均达到Ⅱ类。纳入国家与湖北省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高于目标值88.9%;纳入省跨界断面考核的7个断面,全部达到优秀等次(大于90%以上为优秀)。
2017年,宜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8天,比上年明显增加,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
据了解,宜昌加快化工转型升级,加大流域环境治理,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长江生态修复,有效治理污染气体排放,全区域进行扬尘控制,收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