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2月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李英波 通讯员王爱民)5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全市农村电商三年行动计划保障政策日前正式出台。从今年起,市级财政将连续3年每年安排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大力支持农村电商加速发展。
保障政策规定,3年共计6000万元的奖补资金,将重点支持农村电商示范基地建设、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培训和电商扶贫。同时,我市对“农村电商”建设用地给予支持,特别针对农村电商小镇、产业示范园(孵化园)、专业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街道(乡镇)物流中心建设,将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对优秀农村电商项目,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据了解,“农村电商”工程是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的重要抓手,对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带动农村脱贫开发起到积极作用。根据“武汉农村电商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农村电商建设将以农村电商示范基地、培育农村电商龙头企业、扶持农村电商服务平台、推进农村电商品牌化、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等五个方面为重点。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农村电商小镇、产业示范园(孵化园)3—5个,每个新城区建成电商专业示范村3—5个,全市培育农村电商领军企业5家、本土化第三方农村电商平台1—2个。全市村级电商服务站实现全覆盖。
据悉,全市将大力推进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培训计划,围绕返乡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等重点人群,3年内完成10万人培训目标。通过推进贫困村电商农旅产业融合、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让电商扶贫成为富民脱贫的新动能。在贫困地区,每个贫困乡镇将扶持建设贫困村示范网店1个,每个贫困村将培育1名电商扶贫高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