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17类产品在全省率先实现“先证后核”
2018-01-31 08:41: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1月3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唐煜 通讯员胡琼之 邵亮)30日,市质监局发布《关于承接工业产品(省级发证)生产许可事项的公告》,在全省率先对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先证后核”,并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审批办理时限将从原来的60个工作日,平均压缩70%以上。

据介绍,“先证后核”是指取消发证前实地核查,实行申报材料“一单一书一照一报告”制。通过“先证后核”审批程序取证的企业,在发证后1个月内,市质监部门将安排技术审核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跟踪服务,督促企业履行承诺,如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发证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此次“先证后核”覆盖17类产品。在全市范围内,对省级发证的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汽车制动液、人造板、化肥等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简化审批程序,办理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证书补领等生产许可事项。

“将现场核查由前置改为后置,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质监局行政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先核后证”,先由企业提出申请,市质监部门受理后再安排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实地核查、产品抽查检验,合格后再发证,全过程审批时间要60个工作日。现在,企业只需网上提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保证质量安全承诺书、工商营业执照、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一单、一书、一照、一报告”,所报材料经市质监局审查合格后就可得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结果可通过互联网告知,全程采取“不见面”模式办理,时限平均压缩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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