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扣的驾驶员孙某及车辆
长江网1月2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丁其刚 张斯培 实习生谭芳) 雨雪冰冻天气,路面湿滑,车辆需要谨慎通行才能确保安全。然而在武汉市东西湖区107国道,交警为过往车辆检查防滑链时发现,核载9人的客车,却严重超员装载了17人。1月26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交警查获今年首起客车严重超员案件,司机孙某被控制,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及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2000元处罚。
1月26日上午7点10分,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交通大队交警郭凯等人在107国道东西湖区吴家山七雄路附近路段检查车辆防滑安全措施时,发现一辆车牌尾号为536的面包车由吴家山七雄路沿国道驶往孝感方向,车胎负载较重,且车内有严重超员现象。
交警郭凯等人立即将该车截停,清点面包车上的人员,发现核载9人的面包车竟装载了17人,超载率达到89%,属客车严重超员交通违章。因驾驶该面包车的司机孙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交警部门当即将孙某及车辆控制,乘客随后被安全转移。
据孙某事后交代,其驾驶核载9人的面包车装载17人后,欲将这些人员送往一家工业园内的模具厂上班。
武汉东西湖区交警介绍,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最高可处拘役,并处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追究刑责。这种原本只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升级为犯罪。
警方表示,超员就意味着有些乘客不能独立坐在座位上,不能系上安全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将没有任何保护。很多交通事故中的超员客车,乘客就是被甩到车外受伤的。乘客如果发现所乘坐的客车超员,应拒绝上车,并向管理部门举报,维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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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制定的《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明确界定:1、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2、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3、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