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男子张某利用从网上下载的美女头像,将自己的社交号伪装成女性。果然有陌生男青年李某加了社交账号,并要和主人网恋。张某则利用这一点,编造各种理由,在半年时间内,400余次骗取李某转账共计12.5万余元。今悉,蔡甸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张某判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张某退赔12.5万余元,发还被害人李某。
张某现年34岁。2017年2月初,张某利用从网上下载的美女头像、照片、小视频等将自己的社交账号包装成女性身份,编造了虚假身份“林某”。果然,很快有人通过查找附近的人功能,通过社交账号添加了“她”。这个人就是22岁男青年李某。
见林某的社交图像靓丽漂亮,李某欣喜不已,他在网上对林某展开猛烈追求,意欲发展网恋。林某见“鱼儿”上钩,便施展浑身解数骗财。几天后,林某在网中称手机要欠费了,而她将钱借给了朋友,暂时无钱充值,可能要停机,不能与李某联系了。李某当即通过支付宝向林某转款200元。
首次出手即得逞,林某一发不可收拾,先后编造自己生病、过生日、回家探望父母、被别人骗走钱财身无分文等各种理由,于2017年2月至8月期间,诱骗被害人李某向其转账,先后400余次通过网络转账等方式骗取李某共计12.5万余元,所骗赃款全部用于其个人网上消费。
眼看再榨不出李某更多钱财,林某遂将李某的社交账号拉黑。李某意识到被骗,遂报案。2017年10月12日,林某被刑拘。此时,李某才知道所谓林某是假名,其实姓名叫张某,和他一样是男儿身。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