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阳王家湾的高楼上远望,龙阳大道高架桥在雾霾中模糊一片。记者史伟摄
长江网1月19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张晟 通讯员于海涛)长江日报记者19日从市空气质量办获悉,武汉市已采取7项管控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这些管控措施包括暂停全市建设工地土方施工作业和房屋拆除作业;暂停全市出土工地渣土运输和拆除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作业;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渣土运输车通行道路、工地周边道路等道路清洗保洁,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査处违法排污行为;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抽检,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督促水泥行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措施;加强生活垃圾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及时发现、制止露天焚烧行为并进行通报。
据悉,市空气质量办还将加强对各区落实空气污染应对管控措施情况的现场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等有关情况将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