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市教育局发文要求,每区至少推荐5所学校申报首批研学旅行试点学校,其中小学2所、初中2所、高中1所。申报成功后,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支持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工作,为学校引导学生“动起来”“行万里路”提供便利条件和保障。据悉,申报学校必须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有效德育、促进学生知行合一等方面获得过市级或者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