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新开连锁药店不需配建仓库了 企业年省百万元
2018-01-18 15:11: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1月1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肖清清)今年起,武汉连锁药店可以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储存和配送药品了。18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出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委托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药品储存配送新规,明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

“以前连锁药店必须配备仓库这一道硬杠杠,一年至少支出200万元成本,而现在我们多了选择,可以交给第三方物流来配送药品,运转得好,可以节省一半以上的费用!”昨日,武汉心连心大药房行政总监尹中华这样对记者说。

市食药监管局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处负责人介绍,我市共有71家药品连锁企业,根据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要求,连锁药企必须配备药品储备仓库,仓库在面积、储存、冷冻、温湿度监测等各方面都有严格要求。去年10月,有企业提出,能不能出台政策,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配送药品,帮助企业节省成本。经过两个多月的走访企业和调研论证,监管近日正式出台新规。

心连心大药房行政总监尹中华介绍,企业在武汉市有100家零售药店,在沌口租了一个2000平方米的药品仓库,每年配送金额达到1.8亿元,租金、人工成本、温控系统维护等费用一年200万元,药品配送光运输费就需20万-30万元。他们将1/3的配送业务交给了“九州通”,一年可节省费用100万元,而且不必担心药品储存和运输安全等问题,降低药品库存,资金周转压力也减少。

据了解,我市具备药品第三方物流配送资质的企业有“九州通”“人福药业”“华润”等6家。“九州通”质管部部长普朝纲告诉记者,此前有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提出,希望将药品储存、配送委托给“九州通”,让他们集中精力做好门店的管理与服务。新规出台后,已与3家连锁药企签订配送协议,其中与心连心大药房的合作已经开始。

武汉康一家药房,则正在与九州通洽谈第三方配送合作。该药房总经理张勇介绍,目前他有9家单体药店,正考虑筹备成立连锁药店。此前,开连锁药店配建仓库这一项的投入成本较高,新政的出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利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区行政审批局在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时,只需审核委托药品第三方物流储存配送合同(协议),并在仓库地址栏标注接受委托的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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