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农民工8年讨不回3.5万元工钱 楚天公益律师团律师支招
2018-01-10 17:28: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皓通讯员陶火应)新洲区徐古街扁担山村残疾农民工刘双桂,在黄陂一工地苦干了两年后,没能拿到3万多元的工钱,如今已经连续讨要了8年。近日,他得知楚天都市报“帮农民工讨欠薪”公益活动,希望得到帮助。

刘双桂 2008年至2009年在黄陂武湖胜海家园113栋、114栋做植筋工。包工头承诺不会拖欠工钱,可是每到发工钱时,包工头就给刘双桂打个工程量结算条。

前日,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这些结算条都是用双面胶粘着的,总计4笔账。其中,数额最大的一笔为18435元,最小的一笔2362元,欠款日期分别是2008年和2009年,另两笔欠款分别是4998元和3100元,还有一笔6000多元的未结账,共计约3.5万元。

刘双桂说,这8年来,他每年都会带着结算条到公司讨钱,每次去公司只看见给别的农民工发钱,可就是没有他的份。近一年多来,他每天的开销都是靠借钱和邻居接济。面对自己的血汗钱无法讨回,更令他不安的是,包工头付某打下的结算条,字迹都快看不清了,担心搞到最后包工头不认账。

扁担山村村支书陶文林告诉记者,刘双桂父母早逝,2016年经医院确诊双股骨坏死,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年近五旬仍是单身,是村里的精准扶贫户。他了解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后,去年11月22日和扶贫人员带着刘双桂,一起到武汉钢铁集团民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讨要工钱,也没结果。

武汉钢铁集团民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并不差刘双桂的钱,工程劳务分包给咸宁咸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底他们就已经和该公司结算完毕,“要是早点说,我们还可以出面协调一下。”他让记者直接找那个公司法人代表李某。

李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当年付某是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他联系过付某的项目经理,对方让他不要管这事。记者希望他提供项目经理和付某的电话,李某表示自己已经离开了公司不方便再掺和此事。“帮农民工讨欠薪”楚天公益律师团律师余建军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本案中,武汉钢铁集团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发包人,咸宁咸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分包人,刘双桂为实际施工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咸通公司应向刘双桂支付工钱,武汉钢铁集团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上述两家公司已经结算清工程款,刘双桂不需要找包工头付某,可以直接起诉用工主体咸通公司讨要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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