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月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以无现金为名,找工友借钱,再声称从自己的支付宝内提款还钱,暗中却将工友支付宝账户中的3000元存款转账盗走。1月8日,因涉嫌盗窃犯罪,男子张某被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20岁的张某不久前来到东西湖区三店农场一家空调机制造厂打工。12月下旬,张某嫌工作太累,自行离职,但仍住在空调机制造厂员工宿舍内。
1月4日下午两点,手头拮据的张某找到同在空调机制造厂打工的19岁男子崔某,要求崔某借给其现金50元,张某则从支付宝账户内转账50元还款。毫无防备之心的崔某借给张某50元现金后,将手机交给张某转账还款。
就在此时,张某暗中将崔某的身份证号码套取,修改了崔某的支付宝密码,以转账的方式将崔某支付宝账户内的3000元存款转至自己的账户上,并将崔某手机上的转款短信删掉。随后,张某离开宿舍。
1月5日上午,崔某购买生活用品使用支付宝付账时,发现支付宝账户内的3000元钱被人莫名盗取,崔某随后向警方报案。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三店派出所刑侦民警接到崔某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并追踪崔某支付宝账户的3000元存款去向,最终发现这笔存款被转进崔某工友张某的银行账户内,张某有盗取存款之嫌。而此时,张某不知去向,与崔某失去联系。
1月8日中午12点,三店派出所刑侦民警经多方摸排,发现涉嫌盗取存款的张某在三店集镇一家网吧内出现,民警迅速出击,将张某抓获归案。
警方介绍,由于手机中有金融支付工具,借给他人后,他人可能盗取支付密码,或者在手机中录入指纹盗取钱财,不要轻易将手机借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