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成龙、通讯员王勇、吴琼)去年12月,武汉市在长江武汉段两岸共设置13个跨区监测断面,并实施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4日,武汉市首次公布跨区断面的水质考核结果:13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到国家标准,其中,武汉关码头等6个监测断面水质改善,老官村等5个监测断面水质变差(其余2个监测断面为对照点)。长江流经武汉时水质如何变化,首次被绘出了“心电图”。
以往,长江武汉段只设置入境对照、出境考核等水质监测断面,长江流经武汉过程中,水质在哪些区域发生变化,得不到全面反映。去年12月23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明确在长江武汉段设置13个跨区监测断面进行水质考核,并建立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在水质优良的情况下,仍自我加压,在市域内对长江水质进行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此举全国首创。
13个监测断面,分布在长江武汉段左右两岸。左岸设置水洪中心、老关村、王家巷、武汉关、滠水入江口、窑头、喻家塆等7个监测断面;右岸设置王家湾、杨泗村、武金堤渡口、东兴洲村、东港村、牛家村等6个监测断面。其中,水洪中心、王家湾为入境对照断面,其余11个为考核断面,分别考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汉阳区、江汉区、江岸区、黄陂区、新洲区、江夏区、洪山区、武昌区、青山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沿江11个区(管委会)。
跨区断面水质考核指标,主要根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4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计算得出综合污染指数,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即为水质改善,上升即为水质变差。综合污染指数持平或下降比例不超过10%,奖励50万元;下降比例超过10%,奖励100万元。综合污染指数上升比例不超过10%,扣缴100万元;上升比例超过10%,扣缴200万元。
考核实行“单月监测、双月核算通报、年度算总账”,年度考核结果通报武汉相关部门,作为相关区绩效考核依据。武汉市财政局依据年度核算结果,按年度对各区进行生态补偿奖惩。
武汉市此次公布的跨区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中,除滠水入长江口断面为Ⅲ类外,其余12个监测断面均为Ⅱ类,明显优于国家要求(Ⅲ类)。其中,牛家村断面的综合污染指数上升18%,水质变差最明显;窑头断面的综合污染指数下降10.6%,水质改善最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