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司机”被东西湖区交警依法执行逮捕
长江网12月2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丁其刚 张斯培 丁珮)“我好后悔!”12月26日,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49岁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街居民蔡某在逮捕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姓名。与蔡某一样,另外6名触犯刑律的“酒司机”被东西湖区交警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10月6日晚7点,蔡某与数名亲朋好友在东西湖区一酒店聚会饮酒。席间,蔡某饮下约4两白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尾号为841的黑色林肯轿车返家。行车途中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技术检测,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00mg/100ml,涉嫌酒驾犯罪。
现年40岁的方某是7名酒司机中唯一骑行摩托车被查获的驾驶人员。今年10月6日晚6点,方某在朋友家中饮下约3两白酒后,乘地铁返回东西湖区吴家山彩虹镇小区停车场,取出两轮摩托车准备骑着去位于东西湖区走马岭农场的物流公司上班。当方某驾车行至东西湖区七雄路路口附近时,被在此执勤的交警查获。经技术检测,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8.37mg/100ml,系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我是一名物流公司的大货车司机,平时很注意行车安全,没想到醉酒驾车栽倒在摩托车上,现在还面临判刑。”方某面对办案交警连声哀叹。
交管部门提醒,元旦、春节临近,驾驶员更应该提高警惕,切勿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