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8000元散装茶叶 武汉一科长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12-24 21:15: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12月24日讯(长江日报记者王雪 通讯员齐阳 段晨晨)24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一名科长因收受请托人提供的茶叶等农副产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王先贵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任黄陂区交通运输局计划科科长至今。

2013年3月,应长岭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邀请,时任区交通运输局计划科科长王先贵陪同交通运输局一行人到长岭街一家企业进行调研,参观了食品加工厂,实地查看了企业周边道路。在座谈时,该企业负责人提出,将厂区周边出行部分道路纳入全区农村公路建设范畴。

为取得公路项目计划,该企业负责人多次邀请王先贵喝茶联络感情。交往过程中,王先贵先后于2014年4月、2015年4月收受该厂负责人20斤散装春茶,折合人民币8000元。

办案人员介绍,王先贵身为党员干部,在任区交通运输局计划科科长期间,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请托人提供的茶叶等农副产品;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案发后王先贵如实交代了所犯错误事实,并主动退出了茶叶款。经黄陂区交通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先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王雪 通讯员齐阳 段晨晨)

条例原文

2003年12月3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廉政风险防控必须从微入手

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掌握着事的决策、钱的使用、物的调配,是廉政风险点最集中的群体,尤其是涉及到民生的关键岗位,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当前,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是廉洁的,但也有少数人自我要求不严,在日常工作、生活、交友等方面存在不廉洁的倾向或问题。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防控廉政风险应注意在“细微”上下功夫,在律己上做到一个“严”字,严格管住自己的嘴、手、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在做事上做到一个“公”字,不以权谋私,不优亲厚友,不徇私枉法。(记者王雪 通讯员段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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