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先宏、通讯员熊莉、李博)2017年进入倒计时,换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工作进入最后时段,武汉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三部门共同提醒各类市场主体:请尚未换领的单位,尽快办理换发手续,否则到2018年1月1日后,需重新注册登记。
按照国务院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及武汉市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各类市场主体需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换发工作。2018年1月1日后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将失去效用。
哪些企业需要换领?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李先宏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除个体工商户无需强制换照外,2015年9月10日前登记注册的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经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无需换发。
如何快速换领?三部门提示:请携带《营业执照换发(增发/补发)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原件遗失的,可凭刊登声明作废的报样办理。申请表格、提交材料规范可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的“办事指南”中下载。在工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后,再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等手续。具体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