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楼盘拿租界当卖点 市民怒了:这是忘了历史
2017-12-21 12:09: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覆盖后的广告 记者姚传龙 摄

长江网12月2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20日,长江日报在15版以《房产广告突出“租界源址”》为题报道了沿江大道一建筑物外墙上悬挂有以“租界”为噱头的户外广告。报道见报后,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与广告所属单位联系,要求其改正广告内容,目前“租界”两个字已经被覆盖。

江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接到情况反映后,他们立刻要求四唯工商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该处确实存在“租界”的字样。“随后我们请示了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广告处的答复是这则广告用语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租界’两字确实存在一定的侮辱性质。建议我们与开发商联系,要求其改正相关内容。”

20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再次来到涉事广告牌下,“租界”两个字已经被白纸覆盖。广告牌所属单位负责人介绍,在听到市民意见后,他们立刻进行了整改。“现在‘租界’二字被覆盖,过两天我们将使用油漆对字体进行喷涂,将尽快彻底更换。”

有热心市民对吕先元老人不忘历史的行为表达钦佩的同时,甚至专门找来清政府与当时德国政府在汉口订立的《汉口租界合同》文本,合同中包括:“租界一切事宜归德国领事按照本合同及后订章程办理。界内,华民不准居住。”

“当时的中国积贫积弱,人们不能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现在有人却以此为噱头做广告。”一位市民建议广告设计者重新学习历史。

对此,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尚重生教授认为,租界是中国近代史上的民族耻辱,从小处说,广告设计者缺乏必备的历史常识;从大方面看,这种广告刺痛了民族情感,缺乏家国情怀。

“广告的目的是广而告之,这样的广告出现在繁华的街市上,对大众,尤其是历史观尚未完全形成的青少年是一种误导。”尚重生直言,对“租界”的整改是必须的,“标新”和“立异”不能突破公众的心理和情感底线,这一点需要市民、商家与执法部门共同重视。

以“租界”为噱头不能接受

长江日报评论员 华智超

以“租界”为噱头的户外广告经过整改,目前“租界”两个字已经被覆盖。

以“租界”为噱头,是明摆着消费历史耻感。你自己的感情不痛,别人痛,为什么会有市民举报?是看不过去了。消费历史耻感,感情上、心理上、文化上都太刺人。我们的城市环境,不接受这样的广告传播方式。

什么是“租界”?小学历史课本都讲过,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租界”,是外国在中国领土享有治外法权,是中国半殖民半封建时代的怪胎,是国土沦丧的前奏。

充满耻辱的历史记忆,变成今天一些轻浮的“文化时尚”。“租界”确实留下了许多遗产,比如建筑,但这些在中国国土上立起来的建筑,被我们收回了,不是吗?“租界”留下了一些“民国风”,民国太太的吃穿用度都被人掘地三尺的研究,这种文化风尚有病。

广告是公共传播品,要注意社会影响,不能在法律边缘“抖机灵”。诚然,“租界”只是一个简单名词,广告法也没有将“租界”明确列为广告禁用词,但规定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

责令该广告商立即整改、清除“租界”二字,并非小题大做,而是维护历史正义,也是维护我们城市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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