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重点整治楼市15类行为 22人收茶水费被刑拘
2017-12-14 22:07: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12月14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廖桥)

资料图 来源:新华网

前不久,一位朋友聊起他的买房经历时说到“茶水费”一事,说有些楼盘要交茶水费才有可能买到房。对于这一点,估计很多购房者深有体会,面对各式各样、套路满满的“茶水费”,往往是吐槽无力,剩下的不是无奈就是妥协。

小编今天要跟大家说

以后面对“茶水费”

可以坚定地说不

“茶水费”等隐藏式违法违规行为将成新一轮房地产市场整治的重点。今天,武汉公布了一批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广大市民可通过24小时热线举报收取“茶水费”等15类违法违规行为,市房管局等部门将对查实线索进行从重从严打击。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商品房问题群众投诉举报专线电话:027-85482248(24小时热线)

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各区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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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记者前期采访时获得信息,针对收取“茶水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房管局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依法审查了涉案人员45名,其中2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长江日报记者还了解到,从本月5日至14日,市房管局根据新一轮市场整治行动的实际情况,梳理出将在后期重点整治15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收取“茶收费”等价外价、未按预售方案销售、变相囤积房源、捆绑销售、拒绝公积金贷款、要求全款购房、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一房二卖”、返本销售等。

新一轮房地产整治15类重点查处行为

(一)未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进行销售。

(二)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许可证信息、房地产政策法规等文件。实行代理销售商品住房的,未公示委托书、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信息;如销售全装修房,应设置样板间,并公示装修价格、标准、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型号、房屋装修合同(协议)样本。

(三)未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未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四)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机构,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房价。

(五)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六)以捆绑搭售或附加条件等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其他商品或者服务。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完成前,签订除装修合同(协议)外的附加合同(协议),收取相关款项。

(七)强制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拒绝、阻挠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

(八)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购房人进行交易。

(九)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营造市场供不应求的假象;捏造或者散布涨价、政策变化等谣言,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十)将已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房屋再向他人销售的“一房二卖”行为。

(十一)隐瞒房屋被抵押、查封等限制信息,擅自对外销售。

(十二)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预售商品房。

(十三)未及时为购房人在线打印合同文本,未及时办理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手续。

(十四)未按要求履行购房资格核查义务,要求购房人自行提供相关住房核查资料作为购房前置条件。

(十五)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将合同约定的购房款缴入监管账户。

长江日报记者在实际探访过程中发现,目前,市场上仍有部分开发商、中介散布虚假信息,营造房源紧张气氛。同时,随着新房市场供应力度的加大,不少项目实际上并未出现“开盘即售罄”的情况,而二手房市场虚高的价格已经开始出现松动的迹象。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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