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2月13日讯(长江日报记者付莎)14日,记者从湖北省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将首次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通道,并建立特级技师制度,特级技师享受正高级职称相关待遇。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技能人才是我省各类人才中规模最大的一支队伍,是支撑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出台《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的是服务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目前,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75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2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29%,但与我省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动能转换的需求相比,技能劳动者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的现象还很突出,特别是社会上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意见》出台,就是要激励更多企业职工和青年学生参加技能学习、锻造精湛技艺,形成技能就业、岗位成才的新风尚。
《意见》中首次提出九项含金量高的“干货”,一是提出开展“湖北工匠”表彰奖励活动和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教练、专家团队、训练基地给予奖励;二是提出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通道。三是提出建立特级技师制度,享受正高级职称相关待遇;四是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与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待遇相同。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工资、带薪学习、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五是提出对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建立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建设费用;六是提出创建技能强省战略工程示范县,鼓励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示范县创建;七是提出努力构建”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基础,省、市、县层层开展、互相促进的技能竞赛体系”,突出技能竞赛在技能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八是提出实施“百名优秀技能人才提升工程”和“百名技工院校骨干老师培养工程”的“双百工程”;九是提出省里每年统筹安排资金1亿元,为技能强省战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