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2月12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徐丹 陶涛) 上半年电视问政整改成效如何?12日,武汉市治庸问责办通报了一批典型问题整改情况。据悉,上半年三场电视问政曝光问题40个,涉及16个区(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和14个市直单位,共问责113人次。其中,被问责处级干部3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7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次,组织处理90人次,2家单位被问责。
老人需出具“独居证明”,办事人员受党内警告处分
6月2日,桂某到洪山区张家湾南湖社区,为其母黄某申请居家养老护理服务,社区居委会委员熊某初审资料后,要求重新出具黄某独居证明。6月6日,桂某儿媳吴某到社区再次申请,熊某指出需要老人子女都出具不同住证明。6月16日,吴某再次提交材料。社区于6月23日签字同意,并提交街道审批。该申请历时30天(21个工作日),其中社区收件、审核耗时22天。
社区居委会委员熊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曾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张湾街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陈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道路破损无人管,8人受到处分
京九街道路竣工验收后,黄陂区住建局未能按时移交区城管委,也未上报组织综合协调处置,该路段监管长期处于盲区;钓台道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启动后,黄陂区住建局未预判车流量,也未设计道路封闭方案,导致近2公里路面破损严重。今年1至7月,群众多次反映该路段破损,区政府总值班室未能明晰建设维护责任主体,导致未及时处置回应。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收到区政府总值班室转办单后,回复草率。
黄陂区住建局建设科工作人员吴某受到警告处分,该科负责人陈某和区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某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区城管委市政科工作人员肖某受到警告处分;该科负责人吴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人员杨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该室主任杜某受到批评教育。
违反防汛工作纪律,值班人员被免职
根据江汉区水务局值班安排,7月1日值班人员为建设管理科科长沈某、“四水共治”工作专班工作人员王某,带班领导为副调研员杨某。19时30分,沈某外出进餐并告知王某,但未向杨某报告。其后,沈某在新港三路进餐并饮酒。20时40分左右,督察员来到值班室,发现沈某不在岗,用值班电话联系沈某。21时10分左右,沈某回到单位,承认饮酒。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王某受到谈话提醒处理;杨某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区水务局副局长徐某被工作约谈。
6月29日,汉阳区建桥街防汛值班人员为建桥街办事处公共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某、区域发展办公室科员袁某,带班领导为街党工委委员、街办事处副主任李某。当天下午,李某和袁某未向带班领导报告脱岗外出。19时45分,李某接到督察员电话,两人赶回值班室。带班领导李某因不需到场值守,到鼓楼社区安排工作,19时45分接到督察员电话时,态度恶劣;得知该电话是抽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后,既未赶回街道,也未向街道和防汛主管部门进行汇报,自行回家休息。李某、袁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带班领导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水体整治不到位,2人受处分
东西湖区为机场河明渠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责任主体,《东西湖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各水体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电视问政短片曝光的机场河西渠的日常维护责任单位为金银湖街道办事处,但该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疏漏,导致水面垃圾漂浮物问题未及时整治到位。该街道房屋征收和土地腾退管理办公室主任程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街办事处副主任黄某被工作约谈。
办理证明手续来回跑,一工作人员被解聘
5月15日,市民姚先生代其妻办理《就业创业证》,因工作人员未交待清楚,先后往返于积玉桥街行政服务中心,中华路街、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后因需打印社保明细,他又来到积玉桥街,在其要求下才拿到了其打印明细的密码条,自行打印后折回积玉桥街盖章。5月16日,姚先生向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提交材料并当场领取了《就业创业证》。
积玉桥街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雷某受到批评教育;该中心副主任刘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武昌区人力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戴某被解聘;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肖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区行政审批局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
违规收费捆绑销售,天然气公司被罚款80余万元
湖北恒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黄陂区投资开发“聚龙花园”楼盘,该公司与武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黄陂分公司就该小区燃气配套工程建设签订了三份合同,总金额为33.69万元。经查,合同中存在重复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搭售行为。问题曝光后,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依法对黄陂华润公司处以罚款88.85万元,责令退还恒鑫公司21.96万元。
黄陂华润公司市场发展部经理谢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停职处理;党支部书记任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理;时任总经理吕某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