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汉闭会。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在汉召开。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在武汉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湖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省级预算;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选举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选举湖北省省长、副省长;
选举湖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选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举湖北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通过关于设立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其他。
29日,省政协召开第五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明年1月23日在武汉召开。《决定》草案将提请省政协十一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审议。
《决定》草案建议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列席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选举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