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1月28日讯 11月28日,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在《湖北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提到:武汉“九桥一隧一路”ETC收费问题,是多年来武汉广大市民反映最为强烈、最为迫切的热点焦点问题,我们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作出取消武汉ETC收费的决定,办好了一件利民、利城、利国之事。
陈一新在文章中同时提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抓住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群众“最急、最盼、最怨”的事抓起,多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11月28日,第28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在《长江日报》上公布——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决定》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的2件市政府规章:
1.《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10号);
2.《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
该《办法》是过去武汉“九桥一隧一路”征收ETC车辆通行费的政策依据。
《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为什么被废止?
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解读:在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为减轻市民和企业负担,促进三镇深度融合、一体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ETC车辆通行费。因此,这2件规章自2018年1月1日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