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1月11日讯(武汉晚报记者郭丽霞 通讯员罗曼)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省教育厅提醒,该通知关系到两类教师可以评“正高”。
通知明确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其中,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
通知提出,正高级职称评审要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遴选高水平的专家组成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采用个人述职、成果展示、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综合评议、业绩考察等多种形式,确保评审质量。正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严格评审标准,进行适当比例控制;同时要加强正高级职称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学术造假“一票否决”,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正高级职称一律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