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公司老总讲“义气”代朋友受贿 被判拘役
2017-11-09 16:03: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王春晓闫君剑)金某讲“义气”帮朋友代为收取行贿款并保管,谁知将自己拉下水要承担刑事责任。记者昨悉,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金某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金某是武汉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与武汉某国有公司总经理易某系朋友关系。该案缘起一件行受贿案件。2015年12月、2016年1月,北京某文化艺术传播公司项目总监史某为了感谢易某对其业务上的“关照”,两次找到金某,希望金某能够为其转交“感谢费”7.5万元。金某知道这个钱其实是给易某的行贿款,但出于朋友义气,在将此事告知易某后就答应了史某,并主动向史某提供他的银行卡号收款并代为保管。

2016年8月,此案案发。金某被传唤至硚口区检察院接受调查,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金某的家属退出赃款7.5万元。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后认为,金某明知该款项系行贿款,而为他人代为收取、保管、隐瞒,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此后,检方将金某公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昨日,办案检察官谈起本案时唏嘘不已,金某本以为只是帮朋友的忙,自己没什么事,哪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在开庭时,金某痛悔不已。检察官提醒,“讲义气”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如果你选择了以违法犯罪的方式讲义气,那么无疑是一种害人又害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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