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新两园”:产业高效高新 市民创业创富
2017-10-11 15:11: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今天上午,武汉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开工暨“新两园”建设大会举行。长江日报记者 周超 摄

长江网10月1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贺亮)11日上午,武汉市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开工暨“新两园”建设大会召开。会议上,武汉市发布现代产业园与科创小微企业园建设方案,方案指出:“新两园”建设要以发展高效、高新产业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以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为抓手,构建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技术集成、产业集群、服务集中的发展新格局。

此前,武汉市提出,要将“新两园”打造成为武汉新一轮招商引资的对接平台、成为培育支柱产业的“孵化器”、成为广大市民创新创业创富的重要场所。

  “新两园”不搞大规模新建,重点在于升级改造

“新两园”不搞大规模的园区新建,重点在整合盘活现有园区资源。

文件要求,现代产业园在已建成的产业集聚区内,每个开发区、新城区各选取10平方公里左右相对集中区域,每个跨三环中心城区各选取5万平方公里左右相对集中区域,高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配套,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设产业特色鲜明、生产高效集约、生活宜居适度、生态山清水秀的产业园区,各开发区、各新城区和各跨三环中心城区,分别至少建成一个现代产业园。

科创小微企业园依托中心城区都市工业园,结合“三旧”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持续提高创业创新支撑能力,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城市更新与产业创新相融合。

江岸、江汉、硚口、武昌4个中心城区各建成3-5个科创小微企业示范园,每个科创小微企业示范园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鼓励开发区、新城区和跨三环中心城区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科创小微企业园。

“五集”标准夯实园区建设发展格局

文件显示,“新两园”建设要构建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技术集成、产业集群、服务集中的发展新格局。

“新两园”要成为企业集聚区。强力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以产业规划指导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引进培育一批处于产业链核心、关键环节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项目,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一批国内及国际细分行业“隐形冠军”,打造“顶天立地”支柱性型企业与“铺天盖地”配套型中小企业相生相长的企业生态系统。

“新两园”要成生产要素集约区。坚持“亩产论英雄”,促进资金、人才、土地等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园区企业上市、发债、资产证劵化以及在“新三板”挂牌,探索发展“龙头企业产业集聚+创投基金”等金融支持模式,促进产融结合。实施“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产业人才;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为园区企业提供稳定、高素质的产业工人。开发区现代产业园亩均投资、年亩均产值不低于500万元,年亩均税收达到50万元;新城区、跨三环中心城区现代产业园亩均投资、年亩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年亩均税收达30万元。

“新两园”要成技术集成区。加快“实施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引导高层次产业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入驻园区。推动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协同创新平台,引进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和创新中心等高端研发项目,打造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产品试制、检测检验等服务载体,构建高新技术转移转化通道和产业承载基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精准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强技术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机制,提升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能力。

“新两园”要打造产业集群。引导园区结合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打造各具特色、错位竞争的高效高新产业集群。现代产业园主导产业工业总产值占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70%,70%以上新入园项目与主导产业相关。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推动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新模式新业态集聚。重点发展信息技术、制造、生命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等先进制造业;推进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信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供应链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推进数字技术、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向各行业领域覆盖融合;培育“制造+互联网+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

“新两园”要服务集中。鼓励园区建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网上服务平台,整合园区内外资源,通过“线上+线下”为企业提供服务。引入具有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园区开发运营商,提升园区建设、招商、营运、管理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公共仓库、安居公寓等设施,满足园区企业、人员租用需求。

探索“大湖+”,鼓励建设“飞地”

文件规定,加强土地供应服务保障,探索缩短工业用地期限,降低初始用地成本。鼓励以租赁等多种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在符合各区、各开发区园区规划的条件下,园区土地权属主体可按“新两园"主导产业,先行开展“新两园"的试点建设,在建设运营5年期满后,经批准,可按主导产业用途补办用地手续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经规划等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15%的,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

记者发现,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鼓励工业企业开展“零土地”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地效益。发展工业地产,鼓励在园区内集中开发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引导企业通过租赁、购买多层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经营场所。鼓励和引导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创办科创小微企业园。

建设生态环保园区,探索“大湖➕”发展模式,依托丰富的水体,重点发展高端高新高效产业,打造环境优美、生活生产生态和谐的示范园。

鼓励建设“飞地”产业园,鼓励各园区改造、新建“飞地”产业园,以“区域股份合作制”形成合作开发建设、共同运营管理,促进土地、技术、管理等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飞地”产业园开发和运营管理。

文件显示,为推进区域联动发展,统筹全市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布局,加强各区、各开发区园区茇展规划衔接,促进产业差异发展、产业转移、公共服务一体化。鼓励各区、各开发区在创新、项目、资本、人才等方面务实合作,推进“新两园"协同发展。

依照规定,积极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带动投资者参与“新两园"建设。完善市财政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机制,制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把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技术集成、产业集群、服务集中等作为主要评价内容,每年依据园区综合评价结果对市财政园区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性分配。

强化组织实施,成立市推进“新两园”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区、各开发区承担“新两园"建设的主体责任,负责园区规划建设工作。建立“新两园”建设发展目标管理体系,市考评办将“新两园"建设发展纳入对各区、各开发区的绩效考评。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