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0月7日讯(武汉晚报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 记者梁爽)男子从非法渠道购得未年检的出租车后,将车身改头换面,再配以套用车牌进行非法营运牟利,结果被交警识破(见上图)。昨从东西湖交警处获悉,因使用套用车牌及擅自更改车身颜色进行非法营运,司机梁某面临驾驶证扣12分、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今年7月,梁某通过非法渠道,花费2万元购得一辆车牌尾号为109的未年检薄荷青色出租车后,将车身改成桔红色,再挂上一副车牌尾号为M33的套用车牌,成为冒牌出租车,经试营运,果然比滴滴打车获利多。为避免被公安交警及交通运管部门查处,梁某一般在双休日期间、夜晚及凌晨时段,在城郊结合部进行非法营运,截至目前,梁某已非法获利1万多元。今年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为赚回剩余的车款,梁某认为商机不可错过,于是在节日期间加班加点非法营运。
昨天下午2点左右,梁某送客至107国道吴家山五环路段,在该路段执勤的东西湖区交通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王海、民警陈浩等人对梁某的出租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出租车发动机部位边沿有少许薄荷青油漆色,与车身的桔红色有出入,民警觉得其中有问题。当民警继续核对时,发现该车所悬挂车牌尾号为M33的车架号与在公安车管部门注册的车架号不相符。王海一边对驾驶该车的司机梁某进行盘问,一边检查车上副驾驶储物盒内的物品,却发现一辆车牌尾号为109的薄荷青色出租车行车证,民警迅即进行核对,发现该行车证为这辆被改装及悬挂套用车牌的原始行车证。在事实面前,梁某交待了其非法购入、悬挂套用车牌、更改车身颜色进行非法营运的违法事实。
责编: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