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城建设不搞“土地财政”不搞“形象工程”
2017-09-30 12:09: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9月30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夏琼 郑汝可)30日上午,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与市长万勇共同为中共武汉市委武汉长江新城工作委员会、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揭牌。

长江日报记者 周超 摄

会议提出,长江新城建设要坚持“五条原则”。

1.不搞“土地财政”,要向改革创新发展要效益。长江新城不是炒房投机之地。

2.不损害群众利益,要坚持创富惠民利民。人民群众是长江新城的主人,是根本的依靠力量。

3.不搞“形象工程”,要打造百年精品。长江新城是世界未来城市的样板,绝不能急功近利。

4.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项目,即使规模再大、企业利润再好也坚决不要。

5.不独占建设红利,要坚持区域利益共享。要发挥长江新城在全省、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集聚带动力,使之成为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火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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