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突然离世 公公无民事行为能力如何过户财产?
2017-09-25 12:09: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9月25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汪洋)有诉求,两种入口反映。网上留言:武汉城市留言板(点击网址:http://wsqzgzb.cjn.cn,或通过长江日报APP、官方微信菜单栏,即可进入留言系统);拨打电话12345(市长专线)。

网民:我丈夫上个月离世了,走得很突然,留下我和12岁的孩子,还有一个患老年痴呆症的公公。家里有两台车,都登记在丈夫名下,考虑到不久就要年检、办保险了,我想去做个公证,把车辆过户到我名下,但公公又无民事行为能力,该怎么办?

  部门办理

  可先通过法院为公公确定监护人

李女士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上个月和丈夫一起外出旅游,本来想着两天后就回来了,可没想到发生意外,丈夫不幸离世了。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提及此事,李女士仍悲痛不已。

李女士和丈夫都是高校教师,家中的房子、车子、股票账户等都登记在丈夫名下。从法律上讲,李女士及女儿、公公均有继承权,如果办理房产及车辆过户手续,需要公公在场并签字,但公公的情况没办法表达自己的意愿。

“我现在别的方面的遗产继承都不着急,但是丈夫名下的两台车,明年2月就该年检和买保险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李女士咨询过车管所,得知必须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轿车继承公证书,“但公公又做不了公证”。

市车管所牌证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车辆和房产一样,如果涉及遗产过户问题,需要先前往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记者咨询长江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老人因为患有老年痴呆症而无法办理公证手续,这种情况他们常遇到,法律对此也有相应的解决办法。李女士可与家里人协商,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向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请,法院认定其公公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会出具一个裁定书,由法院裁定的监护人来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随后再次联系了李女士,告知其解决办法,李女士表示感谢并称,留言反映问题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来电告知了这些法律问题,疑惑已经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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