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琼瑶、通讯员杨家林)23日从省农业厅获悉,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100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湖北省蔡甸、武穴、大冶、枝江、南漳入选。
根据要求,各试点县(市、区)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重点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明确试点区域和改革路径,细化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按期保质全面完成。
上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省村、组两级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到2018年,基本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湖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起步较早,先后在京山、夷陵、蔡甸等3个县区开展了整体推进试点,积累了成功案例和经验。目前各市州、县已确定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试点县、试点村。武汉市4个新城区各安排2个街道作为市级整体推进试点单位。武穴市出台了改革试点方案及配套工作规范。麻城市核定34个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正在开展政策宣传、核定资产、清人分类、配置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