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武汉晚报记者石伟) “晚上7点多摇号,9点多又接到售楼部电话,让我连夜去退款。”昨天,市民黄女士认为自己本来摇号摇到的房子,被售楼部“忽悠没了”。而售楼部表示,这完全是黄女士的自主决定。
黄女士是外地人,离异后女儿由前夫抚养,她想替户口在武汉的女儿买套房子,选中了古田二路一处楼盘。“售楼部说可以以女儿的名义买,我作为共同还款人。”8月14日晚上7点多,黄女士和女儿参加摇号,摇到了一套房。黄女士说,当晚9点多她接到售楼部电话,让她返回现场退款。工作人员称,因为她离异的原因,不能作为女儿的共同还款人买房,要她当场办手续退还认筹金。“他们说如果拖到第二天,选房信息上传公司总部,如不能买房,5万元认筹金就不退了。我只好匆忙签字,同意退款。”黄女士说,她后来咨询律师,被告知符合条件作为共同还款人。她认为自己被售楼部忽悠了。
昨天,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黄女士摇号之后,因担心自己无法贷款,主动提出了退款要求,还写下了退款(退房)申请。下午,记者又接到开发公司朱姓男子电话,称在摇号当晚,黄女士曾表示对选中的房屋不满意,希望更换,之后提出了退款要求,并办理了退款手续。朱某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有黄女士签字的表格,上面显示退款项目是“退认筹”。黄女士表示,这是退款时签的,并不是退房申请。朱某表示,开盘当天摇到号并不算认购成功,所以未要求黄女士写退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