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耍赖又耍横 离职员工曝黑中介套路求心理宽慰
2017-09-01 08:41: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李亦中)“我不想骗人,所以我不做了。”31日,28岁的李勇(化名)看了长江日报关于坑人出租中介的连续报道,主动联系记者,揭露坑人出租中介惯用招数。

李勇大学毕业后做过微商,当过文员,在房屋中介干的时间最短,前后不到半年。“但这段经历也是我最难以启齿的。公司差评太多,人们喊我们‘黑中介’,我也受不了那种以骗和赖来维系的工作。”

“看了你们的报道,我觉得有必要揭露这些坑人出租中介,一方面,提醒市民不要再上当;另一方面,也算是给我自己心理上一个宽慰。”李勇的脸上有些微红。

  编造虚假房源,达到控制真实房源目的

李勇介绍,坑人出租中介施行模块化操作。核心员工按照工作内容分为五组:搜集真实房源,编造发布虚假房屋,看房订立合同,催租应对纠纷,以及“武力恐吓”。核心员工基本上是外地的且是负责人熟悉的,不让本地人参与,避免被人搜集违规证据。“但前台接待包括初期看房经理,却偏向于本地人,给人一种值得信赖的错觉。”

李勇所在的中介,有3台电脑,电脑旁放着电话,每天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上搜索房源信息。这些网站上,房东信息是公开的,只要出现,工作人员就急忙联系,将房源控制在自己手里,给房东的理由也很简单,只要将房屋交给他们,后续出租一切事宜由他们负责,省时省力省心。

怎样才能让租客住进中介机构控制的房源呢?李勇介绍,中介往往会编造一些虚假房源,租客想看这些虚假房源时,房屋顾问会表示,这些房源很紧俏,已经出租,间接提醒租客“快点下手”,不然,“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将租客往中介控制的房源上引导。

此外,这些中介发布广告时,往往打着“房东直租”的旗号吸引租客。李勇说,所谓“房东直租”,租客理解为房东直接出租,中介后期会说是房东独家委托他们出租。

以定金为诱饵,在合同上做文章

租客看到满意的房屋后,房屋顾问会提出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的缴纳金额、时间,再次强调好房屋需求量大,要求租户缴纳定金。“这段时间,租户提出的任何要求房屋顾问都会答应,但是都是‘空头支票’,并不会写进租赁合同。”

一旦缴纳定金,中介就将主动权牢牢掌握自己手中。此时,房屋顾问会拿出合同给租客看,不会讲明具体条款的权利与责任。这时,合同上如果有条款租客接受不了,中介会以“定金不能退”为由,迫使租客妥协。

事实上,中介还往往拿合同做文章。

坑人出租中介拿出的合同不会是武汉市规定的格式合同,但他们的合同看上去也很正规,能唬住人。不过,在一些关键内容,则语焉不详。

比如房屋转租,中介合同中只写明愿意帮助租户转租,即当租户中途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租住时,中介可以帮助租户对外转租。但租客已经缴纳的房租如何处理、中介转租是否收费等关键问题,合同中“一个字都没有”。

当然,合同中还有一些霸王条款,只对中介有利。

钻管理漏洞,既耍赖又耍横

坑人出租中介为什么既能坑租户,又能坑房东呢?李勇说,这是他们摸清了职能部门管理漏洞,既耍赖又耍横的结果。

中介与房东、租户之间都是租赁关系,他们之间产生的纠纷,公安机关很难介入;即便他们对租户有过威胁,往往也是口头上的;工商部门只查他们是否有资质,不会过问他们与租户、房东之间的纠纷;房管部门对他们的处罚也有限。

李勇拿出手机,打开“城市留言板”,一条对坑人出租中介的投诉下面有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的回复:“责成武昌区房管局调查处理。如查实涉事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将对其行政处罚。涉事中介因存在未办理备案手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武昌区房管局已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信用扣分处理,并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问题,建议您先与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跟这伙人谈协商,那纯粹是一个笑话。”李勇说,至于打官司,这伙人更不怕。打官司耗时耗力,少则3个月,多则半年,绝大多数人觉得不合算,只好妥协。

实在出了问题,这些中介还有最后一招:改个名字,继续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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