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 贾雪梅)近日,中共武汉市委追授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副处级干部、四级高级法官李志强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7年3月3日上午,李志强同志在对口扶贫点张湾街同心垸村落实精准扶贫“春季攻势”工作任务时,因突发大面积心梗并诱发脑溢血,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6岁。
李志强同志是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精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用生命践行合格党员标准的优秀代表,是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学习的榜样。他坚守理想、真情为民,始终牢记一名普通党员、基层法官的责任和使命,忠于党忠于人民,36年来扎根在条件艰苦的基层一线,不计辛苦,默默坚守,无私奉献。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随身携带“扶贫工作日志”,大到村里水电、村道的修建规划,小到村民们过冬供暖煤炭的保障等,都有详细记载。他敢于担当、勇挑重担,扶贫工作中自愿领受任务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主动要求到离城区最远、扶贫任务最重的张湾街同心垸村,坚持每周下乡至少两次,深入村组和田间调查了解、因户施策,带领困难农户增收脱贫。在他的帮扶下,同心垸村纳入帮扶对象的33户101人中有7户22人脱贫,2016年底集体经济扭亏为盈,他所在驻村扶贫工作组被评为武汉市“2016年度脱贫攻坚先进单位”。他爱岗敬业、公正司法,坚决抵制和排除各种干扰,始终严格公正司法,将释法说理、宣传教育、沟通协调等方式方法贯穿于办案始终,近三年结案400余件,无一缠诉、无一上诉抗诉、无一超审限办案。他淡薄名利、廉洁奉公,妻子单位改制时,曾希望他跟熟悉的行政机关“通融”一下换个单位,被他毅然拒绝,直至2004年下岗回家;女儿2008年从医学专科学院毕业,原本他有很多医疗事业单位的朋友,但他始终没有开口,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忠诚、担当、干净的好干部要求。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牢记宗旨、服务为民,凝心聚力、开拓奋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委决定,追授李志强同志“武汉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