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郑汝可)近日,武汉市党内法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法规制定项目获省委批准,确定了我市将重点围绕基层党建、作风建设,率先探索制定出台符合武汉实际、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党内法规,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今年5月,中央决定,在沈阳、福州、青岛、武汉、深圳、南宁、兰州等7个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开展党内法规制定试点,为期1年。日前,我市试点工作已进入法规草案起草阶段。
根据方案,在基层党建方面,我市将以实施“红色引擎工程”为引领,制定《武汉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规则》,以城市基层党建带动基层治理创新;在作风建设方面,以“基层作风巡查”为切入点,系统集成近年来我市作风建设实践成果,制定《武汉市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若干规定》,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制度支撑。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目的是要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