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缴获的伪造印章2 通讯员丁其刚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25日讯(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丁其刚 张斯培 丁珮)为了获得车辆行驶证,27岁的王晶(化名)不是到车管部门按照程序申领,反而私刻公安交管部门公章与车管所民警私章,采取欺骗方式申办。8月25日,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犯罪,东西湖区一家私营市政工程企业法人代表王晶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交通大队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对于王晶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原因,经初步调查,与渣土车有关。办案民警介绍,王晶名下的市政工程企业有重型渣土运输车辆18辆。今年8月,王晶了解到,重型渣土车违章时可能被交管部门暂扣行驶证,一旦行驶证暂扣将会影响运营。如果能以行车证遗失的理由采取欺骗方式补办到行驶证的话,就可以在行驶证被暂扣时用补办的行驶证继续跑运营。
根据这一想法,王晶决定私刻东西湖区公安交管车管部门公章,直接到相关车管部门补领行驶证。
东西湖警方通报,8月16日,王晶找出过去申报车辆行驶证时使用过的审批表,审批表上盖有东西湖区公安交管部门公章及民警私章,然后花费35元钱找人私刻了一枚东西湖区公安交管部门公章及2名车管民警的私章,实施自己的“办证”计划。
8月17日,王晶收取了300元手续费,将假章盖在了3辆渣土车补办行车证申领表格上,并如愿领取了3台车辆的行驶证件。
8月22日,武汉市公安车管部门对补领的行驶证件进行归档时发现,王晶申请补办的3本渣土车行驶证申请表格上所盖公章及车管民警的私章有异常之处。经东西湖区交通大队车管部门、民警及相关部门鉴定,申报表上的公章及车管民警私章均系伪造,有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犯罪的嫌疑。
8月24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交通大队立即组织专班民警进行侦破,并依法传唤王晶。警方逐一出示证据,将王晶的防线彻底击溃,王晶如实交待了自己私刻公安交管部门公章及车管民警私章骗领车辆行驶证的违法犯罪事实。专班民警根据王晶的交待,在其办公室缴获私刻伪造的公安交管部门公章及车管民警私章,3本骗领的车辆行驶证被交警及时追回。
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东西湖警方表示,这是自今年交警办理部分刑事案件改革以来,武汉交警自主侦办的首起涉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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