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开发区迎利好,符合条件可扩区建飞地园区
2017-08-17 11:43: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江网讯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国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资增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积极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专家认为,外商投资在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利用好外资,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我国经济向更高形态发展,跟上全球科技进步步伐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相关政策,我国吸引外资态势良好。商务部数据显示,1至7月,我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7703家,同比增长1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854.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而且,外资结构得到优化,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吸收外资继续增长。

通知明确,从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五方面提出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措施。

比如,在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方面,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尽快在全国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过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演出经纪、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对外开放。

在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方面,我国将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年内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扩大外国人才签证发放范围、放宽有效期限。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抓紧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后允许调区、扩区,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开发区,建立飞地园区,对收储的低效用地,相应提供规划调整、简化审批等便利。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营商环境,破解外商投资“痛点”和障碍,体现我国对外开放决心和立场,将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吸引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国强认为,下一步,随着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等政策落地,中国将继续保持最重要的跨境投资东道国和跨境投资来源国的地位。

五招破解外商投资“痛点”

1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

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尽快在全国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过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增强投资环境的开放度、透明度、规范性

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

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演出经纪、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外开放

2制定财税支持政策

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

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

研究境外所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对我国居民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境外所得,研究出台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鼓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

支持各地依法依规出台包括资金支持在内的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全球产业格局调整

促进外资向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转移

充分发挥现有财政资金作用,积极支持西部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建设,改善招商环境,提升引资质量,承接高水平制造业转移

支持重点引资平台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国家级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优先保障上述区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3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

充分赋予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限

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指导国家级开发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营造外商投资优良环境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支持国家级开发区项目落地

允许各地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国家级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拓展引资空间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后允许调区、扩区,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开发区,建立飞地园区,对收储的低效用地,相应提供规划调整、简化审批等便利

支持国家级开发区提升产业配套服务能力

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引进生产服务型外资企业,试点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维修业务,促进加工贸易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延伸

4便利人才出入境

在全国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在全国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

2018年,制定出台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建立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的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

2017年下半年,制定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扩大发放范围

放宽外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

制定出台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明确外国人申请和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5优化营商环境

抓紧完善外资法律体系

加快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制定新的外资基础性法律

清理涉及外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推动限期废止或修订与国家对外开放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法律法规或条款

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完善中央及地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协调解决境外投资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准入后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

对于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依法取得的利润、股息等投资收益,可依法以人民币或外汇自由汇出

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构建高效便捷的外商投资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体系

加大商务部门与工商、海关、质检、外汇等部门之间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力度,实现外商投资企业从设立到运营的有关信息跨层级、跨部门共享。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新模式

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

简化程序,放宽限制,支持境外投资者以并购方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支持国内企业多渠道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渠道

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针对网络侵权盗版、侵犯专利权、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

为研发中心运营创造便利条件,依法简化具备条件的研发中心研发用样本样品、试剂等进口手续,促进外资研发投入

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兑现向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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