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残研究生被解约 经学校协调后重新达成就业意向
2017-08-03 17:21: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记者黄琪)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王同学品学兼优,但幼时左臂因车祸截肢。今年毕业之际,他应聘上广西崇左市政策研究室工作人员。可就在上月他准备入职时,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约。经过学校协调,今日事情终于有了初步结果。

王同学是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7届毕业生。他6岁时因车祸失去整个左臂,但有着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读研期间完成调研报告及政策咨询报告累计超过65万字。

2016年10月,在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王同学向前来招聘的广西招聘团投出了一份简历。王同学顺利通过简历筛选,于当年底前往崇左参加面试。面试过后一周,他就接到了崇左市委组织部打来的电话,称面试通过,王同学成为该市人才引进的拟录取人员,属于事业编。后来,双方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

今年3月,崇左市组织人事部到华中师范大学进行政治审核,随后完成了相关拟录用手续。可就在7月王同学准备入职时,突然接到崇左组织部人才科的电话,要单方面解除协议。理由是“政策研究中心是高层做重大决策的机构,该中心领导决定今年不引进人才”。

王同学怀疑,对方是因为他身患残疾,才做出的决定。王同学说,面试时正值冬季,他穿着西装,不确定面试官是否看到他左臂的残疾。“我当时没有故意隐瞒,但也没有刻意说明。今年3月,组织部来学校政审时,我穿得少,他们能清楚地看到我这个缺陷。”王同学说。

王同学有些沮丧。因为此前与崇左县的签约,导致他失去了许多其他的工作机会,也耽误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找工作的最佳时机。

7月底,华中师范大学校方站了出来,与崇左政府就这件事进行沟通。随后,崇左市组织人才科工作人员来汉,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及王同学本人会面协商。

7月31日,王同学对长江日报记者说,崇左方面愿意收回解约的决定,并向王同学致歉,如果王同学愿意的话,仍旧可以回到原来应聘的政策研究室工作。当日王同学表示,他还在犹豫当中,“经过这些事后再去就职,感觉有点没意思,如果他们仍旧介意我的身体条件,以后我的职业发展恐怕也受限制。”

随着更多力量的介入和进一步的协商,事情又有了转变。8月3日,王同学告诉长江日报记者,他本人及学校已和崇左达成一致,继续过去就职。

长江日报记者致电崇左组织部人才科,工作人员表示,王同学愿意的话可以继续到崇左市政策研究室工作,单位将来也不会对他区别对待。对于之前解聘王同学是否有身体方面的考虑,这名工作人员说:“没有,可能是人力资源在招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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