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陶涛)2日,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通报了东西湖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用“120急救”
分发绩效奖金买食材
副站长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0月13日,东西湖区人民医院120急救站副站长向军及该站司机组组长等人,一同前往司机何某舅舅在柏泉街辖区的私人渔场进行烧烤、垂钓活动。活动中所购买烧烤食材、工具等费用均来源于医院“120急救”分发绩效奖金后所剩余的资金。2017年4月18日,区人民医院纪委给予向军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领取生育津贴
种植业科
工作人员受诫勉谈话处理
2016年11月,东西湖区农委种植业科工作人员密盼在休完产假后,向区人社局提交相关资料申报生育津贴,并于2017年1月23日领取了生育津贴11089.07元,其中违规领取9717.89元。2017年4月13日,区农委给予密盼诫勉谈话处理。
违规发放补贴29万余元
一学校副校长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2014年东西湖职业技术学校在体育测试、学校技能节等活动中以交通费的名义向相关生源学校的教师以及本校教职工发放补贴29.97万元。2017年4月26日,区教育局纪委给予该校副校长刘蓉芳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2015年11月和12月,东西湖职业技术学校对该校专业主任、年级主任、教研员等27人违规发放加班费22500元。2017年4月26日,区教育局纪委给予该校校长助理吴延斌党内警告处分。
公车私用
公文交换站
工作人员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20日工作日期间,东西湖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单位公文交换站工作人员李启法每天中午将公务用车私用于回家。2017年6月20日,东西湖区纪委给予李启法党内警告处分。该站站长贾雪礼因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力,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操办父亲丧事收受礼金
大队党支书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8月8日,东西湖区东山街蒿口大队党支部书记杨立海因父亲去世在丹江口六里坪操办丧事,并收受蒿口大队干部李某、杨某等五人的礼金共1500元。2017年6月13日,东山街党工委给予杨立海党内警告处分。
购买香烟找财务报销
区残联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
2014年3月15日、3月28日,东西湖区残联工作人员刘波先后购买香烟各一条,共计人民币1000元,用于区残联日常工作和公务接待,并于同年3月21日、30日在区残联财务上予以报销。2017年6月21日,区纪委给予刘波警告处分。
用公款购买万余元香烟
园艺公司经理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东西湖区走马岭街园艺公司用公款多次购买香烟共计10380元,并于2014年1月28日在园艺公司予以报销,时任该公司经理张祖国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核算中心负责人胡晓光对此负有监管不力责任。2015年6月,经张祖国签字同意,该公司将公车违章处理费用900元在账上予以报销,张祖国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4月10日,走马岭街纪工委给予张祖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胡晓光书面检查处理。
报销退休干部收视费
一正处级干部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经时任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管财务工作的正处级干部黄桂槐签字审核同意,区人大机关财务将5名退休干部个人有线电视收视费予以报销,共计1464元。2017年6月20日,区纪委给予黄桂槐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