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将被无情曝光!今后武汉都将这样做
2017-07-27 20:49: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记者章鸽 实习生 刘志成 董子昂 通讯员 朱娴娴 )27日,为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武汉市人社局对外公布2017年第一季度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此次被曝光的22家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主要为拖欠劳动者工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等,12家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近日,武汉出台了《武汉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用人单位如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将被曝光公布。

根据《办法》规定,武汉市人社局已向社会公布首批22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拖欠劳动者工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拒不履行人社部门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等。其中,12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2016年12月8日,蔡甸区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武汉力肯驰加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该单位共拖欠2名劳动者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的工资1.75万元。同年12月28日,武汉中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泓淋科技工业园”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也被投诉到蔡甸区人社局。经查,该单位承建的此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共拖欠500名劳动者工资高达1530万元。可见,不管欠薪金额高低,只要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该用人单位将被曝光公布,相关部门则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对社会公布内容有异议的,可向负责查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核和处理。该负责人表示,武汉将继续加大对欠薪等重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绳之以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权益。

据了解,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随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除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外,还需在本市行政区域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同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也将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并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时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链接:

  12种已经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六)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情节严重的;(七)拒不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八)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九)涉嫌劳动保障违法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十)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十一)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十二)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