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王平)存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1万元余公积金,10年前就被人领走了,而这笔钱的主人汤先生却一直蒙在鼓里,直到今年汤先生退休去领取这笔钱时,事情才暴露出来。27日,读者汤先生向本报反映他遇到的这件蹊跷事时,仍心存疑虑:需要层层把关审核,才能领取的公积金,怎么就轻易被他人领走了?
汤先生介绍,1998年,他先后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湖北省分会下属的湖北华中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三年多时间,之后汤先生离职。在单位工作时,通过单位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当时交得不多,一个月也就几十块钱吧”。汤先生说,离职后就再也没有交过公积金,以前交的公积金累积有10095.17元,一直存在他的个人账户上。2005年10月,汤先生曾想取出这笔钱,因未到退休年龄,没有取成钱。
今年4月,汤先生退休后,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取钱,工作人员告诉他,钱早在10年前就被取走了。从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显示,汤先生的公积金分别于2008年10月7日和2008年12月16日取走。第一次取了8823.84元,第二次取走了余额1271.33元
工作人员还提供了当时取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个身份证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与汤先生相同外,照片和家庭地址都不一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工作人员龚先生承认,汤先生的公积金确实被人冒领了。他介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原名叫湖北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最近几年才合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汤先生原工作单位是省属单位,所以他的公积金就存到了省直中心。
龚先生说,按照当时的规定,省属单位职工离职后,单位只要提供离职报告和职工身份证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由于当时条件所限,无法辨别身份证的真伪,就造成了汤先生的公积金被人冒领。他说,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汤先生的公积金被取走后,进入了湖北华中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汉口分公司账户,但是,这家公司现已不存在,这笔钱最后到了什么地方,现在查找起来遇到一些困难。
龚先生承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在想方设法查找这笔钱下落,一定会如数归还汤先生的公积金。